由于中介失误导致多交契税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中介既然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赔偿你的直接经济损失,现在你与中介之间不可能协商解决,你的救济方式是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好证据起诉。
如你所述,可以起诉中介,要求赔偿损失。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如果你们没有其它书面证明的话,你若起诉要求中介赔偿的证据不是太充足。
1、你与中介的约定不能违反国家契税规定。
2、中介对房屋是否首套还是二套的估计也不能对抗交易中心的确认结果。
3、你要打官司索赔应将交易中心当被告。
4、法院判决中介手写的契税1%有效?
5、法院判决交易中心契税3%有效? 我的补充: 2012-11-09 00:15
6、法院无论如何不能判决中介手写的任何契税合法有效。
我的补充: 2012-11-09 00:156、法院无论如何不能判决中介手写的任何契税合法有效。
在你的购房过程中,你们已经明确向中介告知父母名下有公房,因中介因为本次购买是首套所以才将房屋登记在三人名下,导致契税增加。中介在整个过程中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1-09 06:43
1,首先,应当确定你与中介公司的合同性质问题,从而确定如何追究责任。
你购买二手房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与对方达成买卖合同的,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定义为居间服务合同,由于中介方工作的失误导致你多交契税,那么你只能从居间服务合同这个角度来追究中介的责任,你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合同就令当别论了,原房主也没有过错,对此不需要承担责任。
由于中介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你将购买的二手房登记在三人名下,从而多交纳了契税,你作为委托人是有权要求中介进行赔偿的,中介也应当承担赔偿义务,赔偿你多缴纳的契税数额,也就是2%的税点数额。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中介公司向你提供的信息中,缴纳契税1%的信息不真实,而中介公司作为房屋买卖居间人,有义务将契税信息查清并告知委托人,那么从这两个角度来说,中介公司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基于这个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中介不予支付中介费,并要求其赔偿你多缴纳的税款。如果中介费已经缴纳,那么你可以要求退还。
2,其次,关于维权证据的问题。
你要追究中介的相关责任需要出示确凿的证据,才能保证你维权的顺利进行,或者保证你方胜诉。你方提供的证据,只要能够证明中介在向你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事实并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即可,可以使用书面文件、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明证明你的主张就可以,不必拘泥于证据形式。那么如果你要通过诉讼维权,那么需要出示的证据可以有以下几点
(1)你与中介的居间服务合同,证明你们之间的基本合同关系。
(2)中介手写的契税点是1%的书面文件。
这个文件只要是中介真实书写的就有效,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主要证明目的还是中介工作过错。虽然是手写的,但也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中介当初给你们承诺的是1%这个点即可。
(3)你们取得的电话录音。
这个证据虽然对方没有承认自己的工作过错,但也明确说明不知道契税增加的事实,也可以间接证明中介为过错方,更何况还有上面手写的书面文件为佐证,两个证件相辉映,已经可以证明中介的工作过错了。
(4)交易中心确认本次购买为二套房的书面文件。
该证据可以证明中介因工作过错给你们造成损害的事实。
(5)缴纳契税的发票。
如果你们已经按照3%缴纳过契税,那么相关损失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你们可以用纳税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6)中介费缴纳收据。
如果中介费你们已经缴纳过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收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7)其他证据。
上面对于中介过错、损害事实发生和索赔依据三方面的证据都有了,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出示,能够证明中介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你还有其他证据,能够作为佐证的,也可以一并提交,注明证明目的即可。
3,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
上述已经确定了中介的赔偿责任,你要求赔偿是没有问题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
就上述相关损失,你可以带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找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协商一下,要求赔偿,如果你们双方分歧不大,那么达成赔偿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赔偿协议,约定赔偿数额和责任归属,进行赔偿即可。注意,是去找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协商,而不是给你们当初做业务的业务员,他一个工作人员是没有权利替公司决定什么的,他能做了就是一味替公司推卸责任而已。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中介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仍然拒不赔偿,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起诉需要到中介公司的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起诉,诉讼时效为2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关于另一个维权角度的思考。
本案中中介费有过错是既定的,但有个问题我需要提出一下,就是交易中心对你房屋属于二套的认定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父母名下的房屋是公房。而根据法律规定,公房产权是归单位所有的,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对于这套房屋,你父母只是承租人的话,那么你父母没有产权,没有产权这套房屋当然不能是首套,那么购买的二手房自然也就不能算二套了,应当按照1%的税点纳税。如果你父母只有承租合同,而没有产权证,房屋没有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话,那么可以确定交易中心的认定是错误的,你可以针对交易中心的认定,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并退还多缴纳的税费。行政复议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管理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
当然,如果这套公房已经私有化,由你父母购买了且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那么产权肯定归你父母所有,交易中心认定新购买的二手房是二套也是合法的了。
由于上述你并没有明确陈述所谓的公房是否私有化,所以有这个维权角度,是否要采纳你根据自己具体情况来确定即可。
5,最终意见。
中介公司在向你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有过错,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就是多缴纳的税费你可以要求其赔偿,中介公司也应当赔偿。如果你父亲的公房还未私有化,那么交易中心确认有误,你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并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法院。
首要的是确定中介方有无过错?根据你叙述的问题,中介方在对你购房的问题上判断出现了偏差,类似于误诊,这个过错可以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接下来的是这个过错和你多缴契税之间有无联系?交易中心判断你的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这个应该有认定的依据,结论应该也不错,所以你按照二套房的标准缴纳契税,不管有无中介方的意见,你只要购买了该房屋,都应当按照二套房标准缴纳契税,所以,中介的过错不是导致你多交契税的原因。为此,关于你的问题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咨询错误的相应过错补偿,但不能主张赔偿,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帮助。
起诉中介。。。。。。。。。
可以起诉中介,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中介公司
——因为中介的缘故而导致契税增加的,那么中介存在过错,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该中介。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中介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提供正确的有价值的市场交易信息并促成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行为。在本案中,中介提供了错误的市场交易信息,误判为首套房,导致作为买家的你方多支付2%的契税损失。应当说如果中介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那么该笔损失不会发生。因此,你方有权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建议你起诉中介。
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据。
若你们能举证证明是中介的误导使你们决定购买此房屋,那么现在你们可以选择:
1、继续买房,要求中介承担多交的税费(毕竟政策是公开的,如果你们自己也有一定过错的,你们自己也会被判决适当分担);
2、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损失、机会损失等)可要求中介承担。
若你们不能举证证明中介的过错,则你们要求中介承担责任是有难度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你们已经掌握的证据要证明中介有过错还不是很够,建议你们进一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为将来可能的诉讼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当然,考虑到打官司毕竟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若各方能协商化解纠纷,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以起诉中介,要求赔偿损失。
如你没房产,可一直接用你的名字啊,为什么要用三个名字呢,如果你当时是你买的,用你的名字登记就是..如果是中介加多了名字.那是中介的责任了.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