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一方去世后遗产纠纷问题
既然你继父有真实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房屋中遗嘱提到的部分由你母亲和你共同继承。而遗嘱没有涉及到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你继父两个儿子的说法都不完全正确,也没有法律依据,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1-09 09:04
1,关于你继父遗产范围确定的问题。
要分析你继父的遗产继承问题,首先应当确定你继父有多少遗产,先将遗产范围确定下来,然后再说分割的问题。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父亲的遗产分为以下几部分:
(1)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你继父和母亲在婚后购买了公房的67.6%的产权,将公房私有化了,这么这个比例的产权应当认定为你继父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自有一半的份额。在你父亲去世后,其中一半份额也就是房屋比例的33.8%成为遗产。该房产份额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婚后取得,和是否使用了你母亲的工龄没有关系。
(2)剩余32.4%的份额也在你继父和母亲婚后购买取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继父和母亲各持一半,在你继父去世后,属于他的一半份额,也就是16.2%成为遗产。
2,关于你继父遗产的合法继承权人以及各自份额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对于继子女而言,如果存在事实抚养关系的,那么与亲生子女有平等继承权,没有事实抚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根据这样的规定,你继父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有如下几人:
(1)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进行法定继承。你继父针对最初购买的份额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应当是首先执行遗嘱继承。在遗嘱中你继父声明第一次购买的份额中属于他的部分也就是整个房屋份额的33.8%由你和你母亲继承,那么你和你母亲作为遗嘱指定继承人,各自继承整个房屋16.9%的份额。
(2)法定继承人。
对于没有遗嘱的部分,也就是整个房屋的16.2%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你继父的父母(如果在你继父去世时还健在)、配偶和你继父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
文中未提及继父的父母当时是否健在,这里暂时不计算他们的份额,而你在你继父和母亲结婚时也已经成年,没有事实抚养关系,不能基于法定继承取得继父遗产了,这里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所以你继父的法定继承人有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两个儿子三个人,对于这16.2%的份额,三人平分,每人取得5.4%。
3,关于该房屋最终个人份额的确定比例。
这里将你们几人最终在该房屋中持有的份额做一个明确的比例,利于日后分割。
(1)你母亲持有的份额。
你母亲现在对房屋应持有的份额为33.8%+16.2%+16.9%+5.4%=72.3%
33.8%是第一次购买67.6%产权时,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应当属于你母亲的份额。
16.2%是第二次购买32.4%产权时,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应当属于你母亲的份额。
16.9%是基于你父亲遗嘱继承取得的份额。
5.4是针对剩余没有遗嘱的部分和两个儿子平分取得的份额。
(2)你持有的份额。
基于遗嘱继承,你现在对该房屋持有的份额为16.9%
(3)大儿子持有的份额。
基于法定继承,大儿子持有的份额是5.4%
(4)二儿子持有的份额
基于法定继承,二儿子持有的份额是5.4%
4,关于你继父遗产继承方式的问题。
(1)上面个人的比例份额已经确定了,你母亲是持有绝大多数比例的,所以你母亲可以要求将房屋产权全额归你母亲所有,然后按照相应比例补偿你和你继父两个儿子相应比例房价款即可。如果你母亲没有能力支付补偿款,可以先取得房屋全部产权,然后将房屋出售再补偿。
当然,你母亲也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将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大家按照各自比例分割房价款,但经由法院拍卖的房屋可能价格会低于市场价,对你们来说可能不太划算。
(2)对于你的份额,虽然你表示不参与继承,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属于你的份额。首先是死者的意愿应当遵从,这是你继父对你的认可,你个人应当接受。其次,如果你放弃继承,那么这部分就会转化为法定继承,由你母亲和继父两个儿子平分了,这样对于你母亲来说也属于不利情况,你还不如先给予法定继承取得相应份额,确实不想要你再写赠与协议,全部转增给你母亲即可。
(3)对于房屋价值,大家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构做评估,根据评估价补偿即可。
5,关于你继父住院费用和丧葬费用的问题。
你和继父没有事实抚养关系,所以你对你继父也就没有赡养义务。你支付的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应当作为债务处理,你可以要求你继父所有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返还。
这样看来,你母亲、你自己和你继父两个儿子都是继承人,都有遗产份额,你的债务按照各人遗产继承的比例计算相应份额,要求其返还即可。
6,关于你继父两个儿子的说法。
(1)大儿子说不参与继承,但大儿子还会取得相应的份额。
因为放弃继承是需要书面声明的,大儿子口头说不参与,但实际上并没有书面声明放弃本次继承,其继承权也是法定的,应当取得5.4%的份额。无论是你们协商分割还是由法院判决,都还是应当有大儿子的份额。
(2)小儿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小儿子基于法定继承只能要求分割5.4%的份额,他没有权利要求你母亲只居住,因为该房屋绝大多数份额都是你母亲的。你母亲主张取得房屋支付给他5.4%的房价款即可。
至于小儿子的威胁,以警察的身份对你们进行伤害等肯定是违法行为,你们完全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小儿子单位领导反映此事,要求对小儿子进行说服教育。
7,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继承比例已经确定了,你们可以与继父两个儿子进行协商,主动提出补偿给他们相应比例的房价款,如果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偿协议,将各自的继承份额和补偿的金额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进行补偿后将房屋过户给你母亲即可。
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持你继父遗嘱,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你母亲和你可以做原告,将继父两个儿子作为被告,请求法院根据上述比例分割继承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你好!现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遗嘱,本房屋中有67.6%的产权归你和母亲所有。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然后,关于32.4%的产权分配问题。
1、遗产范围:32.4%中16.2%的产权属于你母亲所有,剩下的16.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人的范围及分配:继承人应是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二儿子和女儿。他们每人分到的份额应是16.2%的三分之一。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再者,关于你垫付的医疗费及丧葬费问题。
1、关于医疗费,属于你继父的债务,可以先从遗产中扣出来。
2、关于丧葬费,如果单位发放丧葬费的话,可以从单位发放的丧葬费中扣除,如果单位没有发放的话,可以从遗产中先扣除,剩下的再作为遗产由继承人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至于你继父二儿子的“在你母亲生在的时候可以住在这房子里,母亲去世后房子归他”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错误的。
总之,该房屋你和你母亲共有67.6%的的产权,你母亲还有16.2%的产权,你继父的二儿子和女儿分别享有 16.2%除以三分之一后的产权 。
建议:按以上方案同对方协商,如果女儿放弃继承,你们可以将女儿应当继承的那部分再由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二儿子平分,也可以给你继父的二儿子。
关于你担心你继父二儿子使坏的问题,建议你们平常注意。一般情况下,他不敢乱来,因为一旦那样做,他的警察职务有可能被撤销,他应该不会拿自己的前途作赌注,就算他有任何加害行为,你们可以报警,他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以上是我的解答,供参考。
建议与律师面谈。
你继父有真实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房屋中遗嘱提到的部分由你母亲和你共同继承。而遗嘱没有涉及到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处理,遗嘱部分处理完毕,再按法定继承处理,若无遗嘱,那直接按法定继承处理。
你所说的房屋是关于福利分房问题,以后牵涉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问题,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不要怕被继承人的二儿子是警察,什么人都得依法办事。相信法律是公证 的。如果需要帮助请与我联系,我是石家庄市的。
你继父有真实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房屋中遗嘱提到的部分由你母亲和你共同继承
1、你继父可通过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只是需要保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份额。继父二儿子不属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
2、余下16.2%为继父无遗嘱财产,继父法定继承人共4位:你母亲、继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继父二儿子最多只有4.05%的遗产份额。
3、二儿子不服老人打了继父和大儿子妻子后被继父赶出家门,即使既往不咎也只能如此而已。
建议来电咨询或约定时间面谈为好,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较为合适的方案
案情非常复杂,建议带上材料到律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