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合作纠纷

合作纠纷 2012年初,与他人合作做一工程,当时没签合作协议,3个月后工程A完工时,我们从甲方拿到了一半的工程款,因利润分配问题,我和他出现纠纷并补签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说明:该工地完成的工程A和后续(当时未确定是我们做)工程B、工程C等所有工程利润均按五五分成。问题1:过了一段时间,后续工程开工,但我的合伙人绕开我,私自带着7个工人和甲方单独开工。我去找他论理,他说只是帮甲方的忙,不谈钱,其他的不与我谈,避开我。我去找甲方,甲方说这次是帮忙,只付工资,而且不知道我们两人之间有这么一个协议,当时谈后续工程B、C事宜时,我的合伙人也没跟甲方提起我跟他之间签有合作协议。问题2:已完成的工程A是我本人(个人)跟甲方(公司)签的合同,到现在甲方拖欠工程A的工程款约20万,对于工程款拨付方法,合同有一条说明:工程A完工后30天内,甲方不能及时付清工程款,甲方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
问:1.后续的工程B、C,我该怎么处理? 2. 甲方的违约金我能不能拿得到?(工程A 完工到现在已经有5个多月了。)3. 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f_00……(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2-11-08 17: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