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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怎样证明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

怎样证明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 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一个半月,到发工资的时候经理说我没拉到客户没让公司产生收益,所以没有任何工资。招聘时说派到银行驻点上班,并且有1000元的无责任底薪,由于公司跟银行的合作谈不下来所以一直在公司上班。现在经理以此为由拒付工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并没要求你天天来公司上班啊”,但又要求我们每天上下班签到,有事要请假,外出要写外出申请。
现在我手上的合作协议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只有两个部门经理的签名,申请仲裁会予以受理吗?我现在手上有公司发的一套工作服,工牌(也没有盖章),合作协议,还有其中一张考勤表,这些足以证明我确实付出了劳动和时间足以要求公司支付应付的工资吗? 人证可以吗?其他同事也可以作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乔曼(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1-0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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