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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哪种合同方式: 特许经营合同;商标许可合同或者姓名使用权许可?

该用哪种合同方式: 特许经营合同;商标许可合同或者姓名使用权许可? 现在跟某领域的一个名人AA谈合作, 该名人AA在该领域注册有一个AA培训中心的商标。 我们的合作方式是, AA授权我们在深圳独家经营, 但是并不是加盟的合作方式,我们不用AA培训中心的支持,不用他们的教材、管理系统等,只是需要AA这个名字以及AA培训中心的商标,是独占,他们不能再在深圳进行该领域的经营以及许可经营。1)请问这种情况下, 该签署哪种性质的合同?  是特许经营合同,还是商标许可合同 还是商标许可合同+姓名权许可合同?  2)姓名权许可一般用在哪种情况? 请指教。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eweip……(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1-07 18:0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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