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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下面情况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下面情况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情况:1.我老公开电动自行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在超越通向行驶的拖拉机(拖拉机运粮食用的,粮食码放超出了拖箱的边缘许多,道路宽3.5米,拖拉机的宽度是1.5米,碾压时齿轮距离道路边缘1.15米)时候摔倒,导致右前臂被拖拉机轮碾压,造成严重骨折和肌肉受伤,拖拉机在碾压伤者右手臂后未停留径直开走,但雇佣拖拉机的雇主紧随拖拉机,看到伤者受伤后,拨打120和110,但未叫停拖拉机,事后在向交警口陈述事实的时候,拖拉机司机说他不知道碾压了伤者,拖拉机雇主选择性陈述被碾压的事实,但隐瞒了和拖拉机的雇佣关系,事后拖拉机也未联系伤者及其家属,请问1.拖拉机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2.拖拉机雇主的行为是否有做伪证的嫌疑?如果属于作伪证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3.如果交警处理下来,根据交通法规伤者,拖拉机司机,拖拉机雇主应该各自承担什么责任?4.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治疗费用在交警未作出结论前应该由谁来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xiao……(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11-0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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