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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中,我是买家,目前房产证已经拿到啦,但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
司法拍卖中,我是买家,目前房产证已经拿到啦,但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 司法拍卖中,我是买家,目前房产证已经拿到啦,但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我垫付啦卖家所应该缴纳的税费,拍卖公告上“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现在联系法官,我把当时缴纳的(卖家)发票已经给执行法官啦,而且写啦银行卡号,等啦差不多一个月啦,目前执行法官说,我垫付税票的金额是21500元,目前被执行人在这个案件中剩下的金额只有15000元,目前我这种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个人生活(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8-03-28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