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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事发经过是这个样的,当时在上班途中,途径圆通桥拐弯处几米远,遇到一个老太太不在人行道横过马路,我已经把电动车刹停了,当时我是从左边来,那老太太还没到中间的双黄线,但是她只顾往右边望,我刹停车以后在路边人行道的一位老伯,事主爱人叫了那老太太一下,老太太下意识惊慌之下把随身带的挎包挂到我的到后镜,然后自己摔倒在地,造成左手骨折,去医院照了片,不用做手术,打下石膏就可以了,我想请问李律师,如果这样的交通事故,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老太太那边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麻烦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uyo(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11-0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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