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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老公3月8日早上七点三十分左右骑电劲三轮车送小孩上学与一辆两轮电瓶车相撞

是这样的,我老公3月8日早上七点三十分左右骑电劲三轮车送小孩上学与一辆两轮电瓶车相撞 是这样的,我老公3月8日早上七点三十分左右骑电劲三轮车送小孩上学与一辆两轮电瓶车相撞,对方左腿小腿肌肉内出血,住院一个星期后淤血散不了做了手朮。住院时我们付了五千元,对方还要求我们付半年的误工费,我想请问一下这′合理吗?我们到底应该付多少才合理?请教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8-03-27 22: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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