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物业区别对待业主与租户,歧视租户,乱收取停车费
物业区别对待业主与租户,歧视租户,乱收取停车费 龙岗区信和爱琴居小区1月份上门挨家挨户找业主合租户签协议说签了协议在3月份31号前签了协议和把相关资料去管理处登记就可以维持10元一天停车费用,可在23号当天却临时改变费用标准,除业主之外,租户及外来车辆均是35元一天,而且是完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且不允许租户的房东办理月卡供于租户使用,态度恶劣。这有办法起诉物业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omet(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3-27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