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要求是否合法
如果你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的机构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申请重新鉴定 所需的材料由鉴定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