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此政府租用公路两旁土地绿化合同是否合理
此政府租用公路两旁土地绿化合同是否合理 县政府通过村委会通知村民,要租用公路两旁的土地搞绿化,给了一份合同样本,还没有签协议。在本站看到有人咨询搞绿化以租代征用的问题,这个合同没有写租用期限,是否有此隐患? 说是搞绿化,还写了‘道路施工’,也没有写明如不能按时给补偿款,村民是否有权收回土地?政府是否能以 不能破坏绿化、道路为由 阻止收回?
请问律师,从专业角度,以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有对乙方不利的地方?应该如何完善?
感谢!
租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村委会
乙方:_______
为搞好县城绿化,绿化、美化县城坏境,在外环路两侧载植树木。为保证乙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土地一块,计___亩,用于外环路绿化植树。
二、租地补偿每年按玉米、小麦每亩800斤折价计算,小麦、玉米单价以物价、财政部门所定市场价为准。每年11月30日前由县财政局发放给乙方。租地补偿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让每年按时兑现。
三、所租乙方土地如需征用和其他地块同等对待,所租土地自征用之日此协议终止。
四、此协议签订后,甲方进行绿化和道路施工,乙方不得以何理由阻挡或干扰。
五、此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签证单位:XX县XX镇政府
XX县住建局
乙方:被租地户户主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粮朴折号码:_________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engwu……(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8-03-27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