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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爱人在2018年2月28日在工作期间,将自己右手的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中指掉了一节

你好,我爱人在2018年2月28日在工作期间,将自己右手的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中指掉了一节 你好,我爱人在2018年2月28日在工作期间,将自己右手的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中指掉了一节。在住院期间,工作单位承担了医药费。出院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出任何赔偿的!在半个月后只是说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走。因为我爱人受伤的两根手指打了三根钢钉,出院俩月后还要取出,现在用人单位,只跟我们说了,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走。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8-03-25 18: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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