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八年多了,如今公司要搬到四十几里外的地方,我们不方便去上班
单位搬迁离开本市的,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可以拒绝,主张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跨区搬去,不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