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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新疆的国企上班, 一个普通员工。 在位期间,董事长曾联系客户发货

我在一个新疆的国企上班, 一个普通员工。 在位期间,董事长曾联系客户发货   我在一个新疆的国企上班, 一个普通员工。 在位期间,董事长曾联系客户发货,等行为没有签订合同,款项也没有收回来。我是负责发货部门的员工。  后来董事长被检查,新来的领导说我们不要回欠款就没有工资,还要走法律程序,我想问我有法律责任吗?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两年,没有五险一金,没有劳动合同,我可以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丑到你们了(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8-03-23 14: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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