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工作超市的商品抵未付给我的合计2月的工资,是在有员工当班知道的情况下拿走商品
您好,原则上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有,是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归还相应的商品,以免产生严重影响,另外拖欠工资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不建议这么做。 不过个人认为,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应该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