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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爷爷2018年3月6日晚上七点左右,由于心脏不舒服
律师您好,我爷爷2018年3月6日晚上七点左右,由于心脏不舒服 律师您好,我爷爷2018年3月6日晚上七点左右,由于心脏不舒服,入住泽州县人民医院,3月13日医院做了心脏造影,确认有两处心血管变窄,做了3个心脏支架,3月17日,被告知3月18日可以出院,3月18日在医院,爷爷上厕所,突然跌倒,家人着急去找护士,护士说某某医生(主治医生)不在,家人又找到另一个医生,医生慢悠悠的过来抢救,从跌倒到抢救,经过了十几分钟,家人认为是医院的原因错过了最有效的抢救时间,抢救无效3月18日上午去世,我们认为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段志华(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8-03-22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