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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我一个朋友没有钱了,他找我借了200块钱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我一个朋友没有钱了,他找我借了200块钱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我一个朋友没有钱了,他找我借了200块钱,他坐车来我这边,晚上叫我去接他,回来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车撞了,我们是外地打工的,所以当地的交警和法院都帮着本地人,所以我斗不过他们,于是,我天天在医院照顾我朋友,那边车主交住院费,后来出院后,我朋友隔段时间又来我厂里,问我借钱,我没有钱的时候就找我的朋友借给他,一直没有还我,差不多近1000左右吧,后来我厂搬宿舍了不是本公司人不能住才让他离开,后来第二次手术住院我没有去照顾他,就被他告到法院,叫我赔钱,我真的好冤枉,好恨,摩托车不是我的,是我和车主一起去接的,我有驾照,我给他赔了4000元,还不够,还差3000,由于当初心情不好,很多事情不理智不明不白,于是法院给我一个欠条,上面写的我欠3000元下月还,我当初就签字了,可是我真的气死了,真的好恨,于是到现在都没有给那3000块钱,现在法院冻结了我银行卡,把我身份证也限制了,我真的受不了了,难道就没有公理了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3-22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