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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 我于2015.9月入职该公司, 其中201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 我于2015.9月入职该公司, 其中201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
我于2015.9月入职该公司,
其中2015.9-2016.1是试用期
2016.2-2017.2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在2017.2月到期,之后劳动顺延一年)
我于2017.7月离职,
然后中间2016.10-2017.1是放了产假。
工资计算方式是:
固定工资+工作日志工资(按梯度增加)(2016.8月起工作日志固定为2490/月)
该公司从2017.2月以后没有发过工资给我,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平均工资应该从几月算到几月?
我已经拿到了仲裁裁决,裁决里是按2015.9-2016.9月计算我的平均工资,因为我的工资是按梯度递增,因此仲裁委计算的平均工资与正常应得工资差别很大,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该起诉?起诉能拿回我的正常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8-03-2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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