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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请问使用权与居住权区别?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过户?

请问使用权与居住权区别?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过户? 老公因病去世,自书遗嘱一份。
遗嘱内容:
1、****住房系本人与妻子共同财产,我的一半产权归小儿子。
2、***住房,其产权归小儿子所有,其产权证暂由奶奶代为保管,且在这一时期奶奶享有使用权,奶奶视身体情况,及时将房产证移交监护人。
3、。。。
法院判决如下:
2、位于。。。住房一套,由原告(小儿子)继承,被告(奶奶)代为保管该房屋产权证,在代管期间对该房享有使用权。代管期限最长至原告年满18 周岁。
请问:
1、奶奶的使用权包括哪些?奶奶是否有权出租或抵押、出售处置该房产?
2奶奶坚持孙子18岁再给过户,孙子现在5岁,奶奶70岁,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过户?强制执行期限是在几年内?如果2年内不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重新起诉判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tsh(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2-11-0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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