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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房产咨询 我和丈夫离异时在离婚协议书上已经明确双方居住的房子唯一的继承权和支配权归婚生女儿,其他任何人无权支配,现在丈夫和一个年轻女子再婚,准备生一孩子,请问我也没有必要去公证处公证,假如前夫去世,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是没有房子的继承权和支配权的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lldh(广西)
提问时间:2012-11-03 18:3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罗海华律师
2012-11-03 19:37
你好,最好办理好赠予,然后去公证部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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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11-05 15:39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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