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
你好!
1、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可以解除合同的。从你的描述,你本意不想解除,关注的是保险本身。
2、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你都可以让用工单位补缴未缴纳部门。养老保险是可以补缴的,但按补缴时的标准计算。同时公司承担他应该缴部分,你自己需要承担你自己应该缴部份。对于医保等,是不能补缴的,只能从购买开始计算。
3、不能补缴的部份,可以让公司进行补偿。建议这部份协商为主。
4、可以补缴哪部份,补缴方案如何,你可直接到你所在公司注册地的社保局去咨询下,这样更准确。更有利于如何向公司协商补缴方案,也方便你以后维权。
5、协商不好或解除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要求补缴这些的。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您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可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您好,一、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就与你先到社保部门咨询,能否补缴社保,如果可以,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社保部门告知不能补缴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折算现金予以补偿;
三、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就社保问题到社保稽查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给予单位处罚。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在职期间社会保险的义务,应当从劳动者入职时开始缴纳;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的,你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
你好!
1、你不能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二倍工资赔偿,因为你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了。
法律依据:
《北京高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30、《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二倍工资”的认定与起止时间、计算方法?
(5)“二倍工资”中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部分,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增加一倍的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的部分,不属于劳动报酬,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一年的仲裁时效。
2、你可以要求二倍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当然单位补缴只补缴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你自己要补缴你应当承担的部分。
因社会保险补缴政策各地存在差异,建议你咨询通州区的社会保障机构,确认补缴政策及金额。
如不能补缴,单位应当给你补偿。
3、因此,建议你先行咨询通州社会保险机构,而后在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拒绝的话,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1、是否能补交得看当地社保部门规定;
2、不能补交的可主张损失赔偿。
看 地方政策
您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未缴纳社保可到当地社保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先到社保部门咨询,能否补缴社保,如果可以,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社保部门告知不能补缴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折算现金予以补偿。 未签定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要求单位承担未交纳的责任
1、应该补缴;2、你应该马上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3、公司不给你补缴,马上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办理。
您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未缴纳社保可到当地社保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涉案金额大,历时16年,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代理事宜?
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可以解除合同的
是否可以补交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办?各地不一样的。
你好,是可以补缴的。具体的补缴程序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有疑问,还请追问。
1、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2、公司依法应当给你补缴。
3、公司不补交,你可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但是鉴于时间太长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相对较多且审核较严,可能单位也不愿补缴,这种情况建议您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如果单位不愿补缴您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未缴纳社保可到当地社保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
您好,可以要求其及时补缴的!
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针对社保问题,要求公司予以补缴,协商不成,可向社保监察部门投诉。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