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前妻儿子的名字,丈夫再婚一年后突然去世,现任妻子有居住
你好,登记结婚的话现任妻子对你前夫和你儿子一样,有继承权,未依法分割处理前有居住权
如果产权属于丈夫前妻儿子,没有居住权
你好!属于前妻儿子的,一般情况下没有,如果该房在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了,可以主张债权债务
您好,属于前妻儿子的房产,由产权人决定有没有居住权。
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没有居住权
您好,未依法分割处理前有居住权
一般 没有
如果产权属于丈夫前妻儿子,没有居住权。
您好,从您陈述的情况来看,现任妻子对该房屋没有居住权。
你好,一般没有。。
您好,没有,建议协商解决
房子是前妻儿子的名字,房产属于其儿子所有。无权居住 。。
一般无居住权,协商解决
你好,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属于前妻儿子的财产,现任妻子没有居住权。
没看懂这里面的关系
房子是儿子的。 儿子同意。其母亲可以居住啊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属于第三人财产,关键要看权利人是否同意
产权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居住权的
登记结婚的话现任妻子对你前夫和你儿子一样,有继承权,未依法分割处理前有居住权
您好,可以享有居住权的!
你好,登记结婚的话现任妻子对你前夫和你儿子一样,有继承权,未依法分割处理前有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