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男女朋友之间的盗窃
男女朋友之间的盗窃 各位律师你们好:有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我,希望你可以帮我。谢谢!
事情发生在2009年4月,我女朋友趁我上夜班白天睡觉时从我的上衣口袋里偷了我的银行卡盗取18000元离家出走。我发现后给她打电话叫她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可是她不理。后来我报警,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决定以“盗窃罪”立案侦查,可是会泽县公安局不予以立案,理由是:检察院不批准。我又找到检察院,他们说这是自诉案件,要我找法院,可是法院说我找错庙门了,这是刑事案件,要我找公安....公、检、法三家一家推一家,形成恶性循环,最后检察院还交代门卫不让我进入大门.....老百姓当然是敌不过官府了,我就只好认命。可是当我看到cctv12《法律讲堂》中类似案件,而犯罪嫌疑人却受到应有的处罚时,我的内心就相当的痛苦,请你帮帮我吧,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ping(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2-11-02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