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婆婆健在,婆婆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婆婆想把房子给孙子
您好,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
需要析产 继承 赠与,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放弃继承权后,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您好,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
如果是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婆婆无权单独处分,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
您好,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
你好,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过户到婆婆的名下,婆婆再过户给孙子,这么办比较合理一些。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