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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甲方是某套房子的唯一产权人,准备出售给乙方,同意以市场价的55%出售

您好!请问甲方是某套房子的唯一产权人,准备出售给乙方,同意以市场价的55%出售 您好!请问甲方是某套房子的唯一产权人,准备出售给乙方,同意以市场价的55%出售,但房产中心的合同上必须写总价,不会写实际交易金额,如果要写自己打印附页,签骑缝名。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力?如果签下甲方事后要求乙方付剩余45%,乙方是否可以凭此合同拒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essing angel(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8-03-13 12:3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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