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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的承诺、没有实现!

给予的承诺、没有实现! 我是中国女孩、但是在马来西亚读书!我是名小三、当初他没有给我会跟我结婚,我就不会和他同居、可是时间久了、问题出来了、他说的话没有实现!我气愤之下、拿起了水果刀,指着他!他过来抢我的手上的刀造成了他手指上的轻伤,我这样做,构成伤害他人罪吗?然后他给予我的承诺、没有实现,算欺骗吗?在法律上我受保护的吗?我要马来西亚的法律、我可以告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2764……(海外)
提问时间:2012-11-02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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