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四年前爷爷奶奶的房子被火烧毁了,后来相继爸爸也去世,房子就被姑姑盖起来了
奶奶只可以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您好,奶奶只可以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房产是姑姑出资翻盖的,房产属于姑姑所有,您难以主张了。
你好,房屋所有权人是谁?是农村的房屋吗?如果是农村的房屋,由谁建造的,一经建成就拥有了所有权,建议与你姑姑协商处理。
需要 在世的奶奶 同意
您好,只能主张一部分,完全想要是要不了的
关键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