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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七月份我父亲张某与李某李某的妻子发生争执,争执中我父被打伤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
2017年七月份我父亲张某与李某李某的妻子发生争执,争执中我父被打伤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 2017年七月份我父亲张某与李某李某的妻子发生争执,争执中我父被打伤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后经法院判定李某赔偿我父5千多元,后来李某不服上诉又起诉我父把李某的妻子打伤,经法院判定我父赔偿李某妻子2千多元,后我父到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应赔偿的五千多元,三年来一直没有执行,前几天我父被法院带走强制执行应赔偿李某妻子的2千多元钱,在被强制执行前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和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而我父申请执行李某应赔偿我父的五千多元法院三年来一直没有执行,并且我父申请执行的日期要比李某妻子申请执行的要早半年多,后来我去法院问才知道我父与李某的案子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已被终本存与档案室,我想问下,法院在上门强制执行前是否要提前告知被执行人以文字的形式的(执行通知书)?第二个问题是,我父的申请执行书要早于李某妻子的申请执行书,而我父的案子被终本存于档案室,李某妻子的申请执行书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父被强制执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8-03-09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