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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2月21日晚12点50分左右在江西吉安与一辆小车追尾

我于今年2月21日晚12点50分左右在江西吉安与一辆小车追尾 我于今年2月21日晚12点50分左右在江西吉安与一辆小车追尾于第二天早上九点半左右处理完毕并各自上路回家(我全责)没人员受伤,当时对方车主向我索要所谓的误工费2000而后他车修好后我先将九千块钱先垫付后让他把资料寄过来对方又让给付3500所谓折旧费不然不给寄资料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8-03-09 19: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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