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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上次也提了这个问题,但有些律师说你所述的方法不可行。原因:所附条件明显有违善良风俗,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女方无约束力,这样的话赠与很可能被视为无附加条件而生效。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有一兄弟马上就要结婚了,他未婚妻比他小很多岁。现他未婚妻提出必须结婚后马上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我那兄弟的房子是有房无贷的,市值200多万左右,房产证上现就我那兄弟一人名字)。我兄弟怕那女孩名字加上后马上和我兄弟离婚,和我们商量能否有啥折中的办法。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能否结婚后让我兄弟和那个女孩签订一份房产份额赠与协议,在协议上规定附加条件把我兄弟的一半房产婚后赠与他的未婚妻,但只有在他们夫妻双方生下他们共同的孩子,此赠与协议才算有效,否则此赠与协议无效,女方得不到半点房产份额。这样女方拿到房产份额后就不可能马上和我那位兄弟离婚了。我想请教各位律师这个方法可行吗?(当然签这份房产赠与协议是要委托律师也就是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的)。如果不可行,请各位律师帮我出出主意,非常麻烦、感谢各位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761106(上海)
提问时间:2012-11-0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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