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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晚上在店里吃烧烤,然后期间跟一个人发生了口角,我就扇了那个人两耳光,朋友也打了几下,但那人没有伤。事后那人走了,我们继续吃烧烤,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那个人又叫了几个人过来要打我们,我朋友一怒之下就拿刀把那个人捅了,捅成重伤,这期间我没有动手,朋友被抓了,现在到了法院,法官说我是事端的挑起者,我也是主犯,要判我的刑,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uall……(北京)
提问时间:2018-03-0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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