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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2004年认识,2007年生下一个女儿但我俩一直未结婚

我和男朋友2004年认识,2007年生下一个女儿但我俩一直未结婚 我和男朋友2004年认识,2007年生下一个女儿但我俩一直未结婚,因为他有家庭一直没离成婚,对方说要想离婚至少要给个30万才同意离婚,没钱给所以一直没离。我在2002年在成都市锦江区全款购得一套45平米住房,认识男朋友后没多久正好交房,后来有小孩房子太小我卖了这套房子用卖房的钱交了首付贷款买了卓锦城的房子,装修房子的钱他出了一部分,房贷每月也是他还的,请问律师现在房子涨价很多,如果两人分手他有权利要求分财产吗?房子是我的名字,贷款也是以我的名字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8-03-0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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