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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被追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能不能被拘留?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被追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能不能被拘留? 我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与人打架被嫌疑人用刀扎伤三处,法检结果是轻伤害,当天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晚嫌疑人到我的家踹门辱骂,我不在家,又到我住地楼下滋事,我没下去,两个小时后我下楼在小区门洞口偶遇,我确定是他 而且看他手里还拿了一把刀的情况下我随手捡了一根40公分左右长木方,我先动手打了他头部一下,木方碎了,他扎我三刀后我被他哥送到医院,现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可是现在警方要追究我的过错,声称我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要对我进行行政处罚,要拘留我7天,我不服,我知道他的来意,想正当防卫才拿起木棍打的他,我有过错吗?难道非得把我打伤我才能正当防卫吗?才有防卫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褚志新(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10-3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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