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以及婚后所买门面房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以及婚后所买门面房的问题 我们06年结婚,12年5月离婚,当时女方一直要求离婚,我提出孩子抚养权归我才同意离婚,她同意后去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的时候当工作人员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她哭了,我见她哭心一软就说别哭了,抚养权给你好了!但是如果你有了新的恋情请把儿子的抚养权还给我!她和她妹妹合伙一直开服装店,后来手上有了点钱,刚好我们这市中心规划一商业街,因为门面很少,我托关系购得了一套45平方的门面房,当时有个房号就可以卖15万,现在市面我们这房最低5万一个平方,按揭是我们夫妻和她妹妹夫妻四个人签字的,离婚时协议上我同意放弃属于我的那部分,她同意放弃我们居住的房屋,我居住的这个房子名义上是我的,但房产证是我姐夫的,其实那时我一直抱着幻想希望能复合,但现在我发现她已经和在婚内就有个扯不清的网友有关系,这也是我们一直吵架并离婚的主要原因,我想问我现在可以索要门面房的那四分之一吗?这个房子的按揭一直都是她姐妹两个人给钱的,但家里带孩子及家用一直是我承担的,因为她有了新恋情,我也想要回儿子的抚养权,这两个问题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c1225(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2-10-31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