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之前在理财公司做会计,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已经在看守所里3天了,想咨询一下。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律师办理过这类案件,及时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具体案件详情,避免过高的刑罚。
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取保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的事实,避免过高的刑罚。
肯定会被判刑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结合实际案情争取从轻减轻处理 本人代理过多起这样案件 有意委托请留电话
很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聘请律师协助
委托律师了解涉嫌的罪名,根据具体案情办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你好,需要会见,委托律师。
你好!
需要结合理财合同、当事人具体行为、产品类型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非法集资类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会计),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非法集资情况不知情,没有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仅从事记账业务的财务人员(会计)等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会见。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
你好,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请描述清楚具体案情,欢迎来电咨询。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会见,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