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律师费用
律师费用 在2009年5月份在湖州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条腿截肢),在交警的介绍下,找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办理诉讼问题。法院在今年3月份宣判,赔偿41万。由于肇事者一直找不到人,所以只得到肇事者所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金24万和肇事车辆。
而在得到保险公司打来的24万钱,律师说这费用那个费用加在一起拿走6万元。(而当时在签委托协议的时候,只写明按赔偿金额的4%收取律师费)。2010年5月针对那辆货车的处理,叶红律师用拿走我们5000元。说是为这件事的劳务费。
我想问一下,律师费加法院受理等费用真的可能有那么高吗?那5000元的索要是不是不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lin7……(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0-05-27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