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法律面对法治是否也显无奈
法律面对法治是否也显无奈 法律面对法治也显无奈
法律与法治原本是一对双胞胎,一文一武,法律是规则,是目的,法治是管理,是手段。但现实当中,受到权钱的诱惑,法治就会偏离法律,成就了法官坐班房——知法犯法,或者说拿着和尚当秃子打 ———— 冤枉好人。
中国银行韶关分行韶中银储[1994]10号案件,是由行长曾宪乐指定储蓄科专柜帐外协储,面对央行整顿总行稽查质问时进行隐瞒,直到协储入不敷出垫付公款,借故对现任存款部负责人离任稽核企图栽赃,但遭到申诉和举报,《关于原储蓄科吸存帐外放贷的稽核报告》捏造成挪用公款,并因央行查处单位帐外经营报复诬告贪污。
韶关市检察院接到这起报案,如济公吃猪肉——不管清规戒律,肆意抓人,甚至于伪造或者变造拘留证,以检察人员假冒公安人员,冒充公安机关执行拘留。一个以放贷给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关于原储蓄科发放奖金情况一览表》的证据起诉个人挪用公款,另一个历时一年变更三种强制措施均未由公安机关执行,最终证据不足撤销案件,疑罪从挂。
至于贼喊捉贼的曾宪乐,不仅违反《储蓄管理条例》搞帐外协储,而且从事单位犯罪特征的帐外经营,甚至于在协储小金库肆意敛财,行贿受贿干扰司法公正,在被央行取消金融机构任职资格之后,摇身一变当了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局局长,而执行人和举报人则被大明律做衣服——一身罪名,可见,法律面对法治也显无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g8888……(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8-03-04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