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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司机,昨天晚上载了一名喝醉酒的乘客,上车之后行驶中就用手打车上的玻璃然后就用手机打

我是司机,昨天晚上载了一名喝醉酒的乘客,上车之后行驶中就用手打车上的玻璃然后就用手机打
我是司机,昨天晚上载了一名喝醉酒的乘客,上车之后行驶中就用手打车上的玻璃然后就用手机打,把车窗的玻璃打烂了。到了目的地了他再一次用手机打前面的挡风玻璃砸裂掉了之后他打开车门要下车走,我就拉住他的手不让他走他就用手和手机往我的脸上多次的殴打,还把车上的打表器踢坏,路人看到了就帮我报警,当时他非要走我还是就拉住她不放,他再一次用手和手机往我的脸上打直到警察赶来。造成前挡风玻璃、副驾驶的玻璃、打表器损坏和我脸上的伤。修车的损失不够2千元。我的伤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派出所只拘留他13天。说没有达到财务损失2000不够刑事案件。之后就叫我拿着资料去法院起诉民事赔偿就可以了。这个案件我要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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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q.com(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3-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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