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阳台水泥条坠落,伤物或伤人,应该谁负责,没物业,楼已经11年了
你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业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该栋楼全体业主所有。在房屋过了保修期以后,如果有瓷砖脱落、墙体剥落等问题出现,而又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维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如果业主们都不愿承担维修义务,或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出钱而使得外墙维修提议不能通过,一旦发生外墙瓷砖脱落伤人事件,该栋楼全体业主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老小区居民楼外墙脱落伤人由物业来负责。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
相反,过了保修期是最大的难题。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
根据你讲的情况,应由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个顶归整楼人所有时,整楼人都是责任人!
应由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个顶归整楼人所有时,整楼人都是责任人!
由可能的侵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