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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

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 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原来上技校,去年已经退学,女方从15年就开始付生活费600元每月,到去年年底,学费双方各一半,17年男方只拿出去年上半年的发票,(实际下半年已经退学),去年费用也已经给男方,现男孩已经退学,爱你且已经上班,咨询一下各位大咖,女方是否还要继续给男孩生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8-03-03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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