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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分配归属

房产分配归属 我姥姥家有套三室的房子,我妈没结婚之前住在一间,房子是我四舅的(一开始是我姥爷的,因为我四舅一直照顾老人,在我姥爷死后就改成四舅的了),所以说房子有我妈一部分,后来房子空了出来,后来在全家的商量下把房子分给了我四舅,姥姥和我妈,它们分别占房产的50%,20%和30%。全家人都在上面签了字。但是没有公正。 问:“如果房子卖了的话,我妈能得到那30%吗?”
 以下是房屋处理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名字不方便写出简代) 房子属于回迁房,回迁是居住着父母,四儿和儿媳,还有小妹(我妈)。后来姥爷走了,考虑母亲若不在了就把房子过户到四儿名下。 关于房屋今后处理建议:此房属于母亲和兄妹六人的共同财产,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如果今后房屋拆迁或其他因素需要处理掉,需经大家同意后方可执行。在房屋处理上首先考虑四儿,他拿大份额,其次是母亲和小妹。四儿50%母亲20% 小妹30%。分房款应分到每人名下。 以上应本着协商原则执行,此协议是根据母亲的意见起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kwxp(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8-03-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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