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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着儿子在娘家生活了8年,男方在外面打工,前3年每个月给我1000块生活费

女方带着儿子在娘家生活了8年,男方在外面打工,前3年每个月给我1000块生活费 女方带着儿子在娘家生活了8年,男方在外面打工,前3年每个月给我1000块生活费,后来就分文不给,最近两年来回自己家乡打工,因为孩子在娘家住习惯了,不愿回去住,所以我们就一直住娘家,男方也是分文不给,请问这样子离婚的话女方能得到什么,孩子归谁,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8-03-02 20: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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