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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咨询

工伤事故咨询 我爸在陕西榆林那边在上班途中不小心把右手的食指给弄骨折了,在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所出,但是出院之后的一些费用(也就是回家调理期间)用人单位只出了14200(大写:壹万肆仟元整)请问这种计算法是否合理?
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应该怎么去协商处理呢?
 还有当时在当地医院(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兴医院)做手术的时候有提到手指头的评伤鉴定的时候,医院方指出手指头能康复就不用评伤残等级。但是如果不能完全复原到时候我们又去找谁讨说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liso……(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2-10-3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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