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婚后由母亲全额出资给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也是我一人名字
您好,由出资方的父母签赠与合同,明确给孩子一人
首先要看这个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俩都要负责返还,所以这套房子肯定要被执行,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就不能执行这套房子,因为这个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最好用协议明确一下
原则上来说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会执行。
属于个人财产
不会,是你个人财产。
有可能,到时候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配偶对方欠债,如果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您的房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好,特别指出赠与你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你好,如果不是共同债务,不会。
您好,因为这个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你好,原则上来说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会执行。
如果你也是被告 也就是被执行人 那么就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因为你也是责任人
反之 绝对不能
有不同意见可以随时交流
不会 执行 这套房子。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偿还责任。
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会执行。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共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