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孩子的抚养问题

孩子的抚养问题 我和女方在2002年结婚,在2005年1月6日生有一小孩,同年七月我们协议离婚,在我们离婚前两月买了一套房子是按揭的,按揭款一部分是我婚前房子卖了的钱,另一部分是借的钱,在我们婚前的债务都由我一个来还的,女方没有拿一分钱,当时离婚协议是房子归男方我,小孩她不要,也跟我,女方不支付小孩任何费用,现在我经济有了困难,我可不可以起诉上法院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或者要求女方付生活费,小孩也愿意跟她妈,我们离婚已七年多了女方长期以小孩为由来我家闹,已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她有没有权利来分我的财产,另外这种情况起诉上法院费用要多少,谢谢十万火急。
如果法院判了,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王文(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2-10-30 14: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