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请问:我需不需要分成二个案件来起诉呢?
请问:我需不需要分成二个案件来起诉呢? 律师您好!
(1)2011年1月14日,我帮朋友范借高利贷款2万,2011年1月24日,又帮他筹借2万,支持他做生意,至今一起不还,连利息都不还(他收我钱时没有签字,后来在2011年12月底,我写了一个借条让他签了名)
(2)在2011年3月,范又拉拢我与其一起合作搞塑料加工厂,当时我另一朋友梁和我一起投下了10万元,后来范想一个人搞,就把我们二个踢出,说明每个月退还一定的钱,起初几个月他还按月5000元还,到2012年5月一共还了4万元,还有6万元未还,他就开始不肯还,现在他把工厂从广州搬到益阳,(我因为当初太相信他,当时说好口头合同,后来投产后,他就不肯签合同,拿钱也没有签收)
(3)为此我们曾吵闹过,现在他明确说不肯还钱,
(4)最后我要说明的是:我与范的关系是两姨夫间的关系,我老婆与他老婆是亲姐妹,这是我难做事的一个主要原因 ,我是湖南邵阳人,我老婆是益阳市人
(5)这事情我想起诉他,我是分二个案子来起诉,还是同时起诉他呢?
(一个是他开厂前借我的钱;二个是合作开厂,后来他自己一个人做,需要还我们的钱)请给予我参考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son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0-30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