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追讨员工的经济损失有依据吗,如有的话,该员工要承担多少损失?
公司追讨员工的经济损失有依据吗,如有的话,该员工要承担多少损失? 张某某位国内A服饰公司的员工,于2012年5月进入公司担任店铺工程管理一职,A服饰公司目前刚代理了一个B公司的德国的服饰品牌,各方面的条件都还在于德方紧密的沟通中,事实中很多事情都没A公司预期想象的那么顺利,期间A公司签了四家国内的经销商准备代理好B公司德方的服饰品牌后,进入商场开店。
张某某进A公司时,A公司老板告知张某某,主要负责四家店铺的前期装修,柜台和道具都由德方来提供,(此间公司一直未与张某某签订过劳动合同)就这样张某某期间不断与四家经销商沟通装修的细节,但直到8月中旬,B德方公司突然说,道具和柜台都由A公司自己来制作并且此时A公司与C公司(一家国内的柜台制作公司,此家柜台公司将A公司的柜台分了很多家小厂家制作,其实这些小厂家很多都不是C公司的,所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C公司也招架不住这么强的工作量)签订了柜台制作协议,将四家店铺的道具柜台交由C公司来制作,张某某的工作量随即加大了很多,因为要感在8月1号之前赶出第一批的柜台道具出来,因为经销商与商场也有协议,要在规定的日期进场开业,否则要承担责任,以及业内的影响。
直到 9月10日,公司口头告知张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无理由。张某某不服气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将A公司告到劳动仲裁,现A公司反诉张某某因工作中有疏忽,造成一项柜台B德方公司要求重做,说是因为没达到B德方公司的要求,总计损失约8万左右,现A公司要求追讨张某某的经济损失是否有依据?A公司,张某某,B公司,和C柜台公司分别都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agon……(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2-10-30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