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电动自行车前面带一个四岁多的小女孩
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电动自行车前面带一个四岁多的小女孩 交警判定电动三轮车负主要责任。交警调节不成。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7780元,护理费2167元,交通费300元,伙食补助910,营养费390,共计11547元。该小孩共住院13天。
请问法院该怎么判决。我方需要赔偿大约多少钱?诉讼费用也要我方承担吗?诉讼费大概多少(区法院)。
谢谢各位法律前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y791……(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8-02-26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