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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一部分在线客服转到电话客服工作,我们不同意,但公司可能强行调整
公司要求一部分在线客服转到电话客服工作,我们不同意,但公司可能强行调整 公司要求一部分在线客服转到电话客服工作,我们不同意,但公司可能强行调整,如果不服从会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裁掉,我们认为这是变相逼迫离职。
但公司不认为这是岗位调动,说是在线和电话都属于一个部门一个项目,只是不同的技能组。
合同当中有写到两点∶
1、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内容时,乙方应予接受。
2、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是属于未经同意的岗位调动,我们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8-02-25 23:00